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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六)——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五)损益类科目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
    二、小企业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一)小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三)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小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计量。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小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给予的现金折扣,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的账款,贷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
    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当期的财务费用。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
    三、小企业实现的商品销售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入账。
    (一)确认本期实现的商品销售收入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销售退回,是指小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销售退回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不进行账务处理。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按应冲减的销售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已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如果该项销售已发生现金折扣,应在退回当月一并处理。
    对于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应增设“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企业应按退回商品相对应的收入,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按可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已付或应付给购买方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如为按售价核算的库存商品,应按售价),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按售价核算的库存商品,还应同时确认与所退回商品相对应的进销差价)。经过上述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金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记或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或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四、实现的劳务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入账。
    小企业在提供劳务取得收入时,应按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劳务服务收入,贷记本科目,应交纳增值税的,还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五、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应于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
    (一)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应按小企业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定。
    六、本科目应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七、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2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比照主营业务收入的规定办理。
    二、小企业销售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现的收入金额,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1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小企业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期末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出售或收回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收益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小企业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0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二、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取得的收益,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对于查明的固定资产盘盈,按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大于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小企业取得的罚款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
    二、月度终了,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月销售的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的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本月的销售商品退回,可以单独计算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本月销售商品尚未结转成本的,也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商品数量中减去。
    三、小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销售商品等的实际成本。确定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小企业采用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销售成本按售价结转,月度终了,计算并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将已销商品的售价调整为进价。
    四、本科目应按销售及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二、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5 其他业务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及相关的税金和附加。
    二、小企业销售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出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当结转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501 营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可不单独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其核算内容并入本科目。
    二、小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502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如小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商品流通企业可不设置本科目,而将发生的管理费用在“营业费用”科目核算。
    二、发生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发生的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交纳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
    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给工会部门的工会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503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二、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等,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601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二、小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所发生的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二)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固定资产盘亏,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三)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等科目。
    (五)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小于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借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701 所得税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当期发生的所得税费用。
    二、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三、小企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四、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而退还的所得税,应在实际收到退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小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所得税返还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日期:2010/6/11 阅读:366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