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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一)

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信息的提供
第五部分  财务报表格式
第六部分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四、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五、医院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本制度所称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
六、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财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及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七、医院财务报表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会计信息的面文件。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二)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三)医院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有关附表。
本制度第五、六部分规定了医院会计报表的格式和编制说明,以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的内容。
(四)医院的财务报表分为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财务报表称为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
(五)医院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六)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八、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九、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十、本制度自2010年X月X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编号          名  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004               其他货币资金
5           11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0101               财政直接支付
              110102               财政授权支付  
6           1111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7           1112               应收医疗款
8           1115               其他应收款
9           1116               坏账准备
10          1121               预付账款
11          1201               药品
              120101               药库
              120102               药房
12          1203               库存物资
13          1205               委托加工物资
14          1301               待摊费用
15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6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17          1501               固定资产
18          1502               累计折旧
19          1511               在建工程
              151101               建筑工程
              151102               设备安装
20          1512               基建工程
              15120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51202               设备投资
              151203               待摊投资
              151204               其他投资
21          1521               固定资产清理
22          1601               无形资产
23          1602               累计摊销
24          1701               长期待摊费用
25          18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26          2101               短期借款
27          2201               应缴款项         
28          2301               应付账款
29          2302               预收医疗款
30          2304               应付职工薪酬
23040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23040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23040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230404               应付社会保险金
31          2305               应交税费
32          2308               其他应付款                             
33          2401               预提费用
34          2501               预计负债
35          2601               代管款项
36          2701               长期借款
              270101               基建借款
              270102               其他借款
  37          2702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38          3101               累积盈余
39          3201               专用基金
40          3301               本期盈余
四、成本
41          4101               生产成本
五、收入类
42          5101               财政补助收入
              510101               经常性补助
              510102               科研补助
              510103               教学补助
              510104               其他专项补助
43             5102               基建拨款
              510201               中央财政拨款
              510202               地方财政拨款  
44          5103               财政调剂收入
45          5104              上级补助收入
              510401              科研补助
              510402              教学补助
              510403              其他补助 
46          5201              医疗收入
              520101              门诊收入
              520102              住院收入
47          5202              科教收入
              520201              科研收入
              520202              教学收入
48          5301              其他业务收入
49          5401              其他收入
六、费用类
50          6101              医疗成本
51          6102              科教支出
52          6201              其他业务支出
53          6301              公益性支出
54          6401              管理费用
55          6402              财务费用
56          6501              其他费用   
七、其他类
57          7101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库存现金。
二、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按照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按照存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中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三)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借出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有外币现金的医院,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照“银行存款”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医院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核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医疗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库存现金”、“应付账款”、“医疗成本”、“科教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财务用。
(一)以外币购入药品、设备等,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固定资产”、“药品”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时,如为购入外币,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购入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按照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等科目;如为卖出外币,按照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按照卖出当日的汇率将卖出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等科目。
(三)会计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五、医院应当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医院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二)购买医疗设备、药品等支用额度时,借记“固定资产”、“药品”、“医疗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中的注销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医院依据下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中的恢复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下年度医院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支用的零余额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004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
三、外埠存款,是指医院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医院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药品”、“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药品”、“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药品”、“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信用卡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医院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七、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医院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药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八、医院应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按上述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设置“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医院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财政直接支付上年未支付的预算指标数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医院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中的注销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医院依据下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中的恢复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下年度医院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1111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住院病人收取的医疗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在院病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住院病人医疗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
(二)住院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医疗费时,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大于其预交金额,应按病人补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应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退还给病人的差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结转住院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应收医疗款或结转病人结算欠费,按应收病人医疗款总额中扣除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金额或病人结算欠费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结算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1112  应收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医疗保险机构等收取的医疗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医疗保险机构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结算门诊病人医疗款时,发生门诊病人欠费的,按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门诊病人发生的医疗款中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
(二)结转出院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应收医疗款或结转出院病人结算欠费,按应收病人医疗款总额中扣除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金额或病人结算欠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
(三)收回应收医疗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医疗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应收医疗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收回的应收医疗款。
1115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利润等。
二、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以及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所分派的利润,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得四              (二)持有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已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应于确认利息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利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三)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医院,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医院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116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对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二、医院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
三、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医院根据应收款项的性质等自行确定,可以采用的方法有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医院应当以适当方式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医院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医院以往的经验、债务人或债务单位的还款能力,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
四、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
=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
本科目贷方余额
(或
+
借方余额
五、坏账准备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冲减坏账准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1121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
医院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等预付的工程价款、备料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预付工程款”、“其他预付款”及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预付工程款
按合同规定向施工企业预付工程进度款时,按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预付工程款),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拨款”等科目。
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医院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预付工程款余额,贷记本科目(预付工程款),按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科目。
(二)其他预付款
因采购药品、物资、设备等而预付款项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预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药品、物资、设备等时,按照应计入购入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药品”、“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基建工程——设备投资”等科目,按预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其他预付款),按退回或补付的款项,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医院对其预付账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先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然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将预付账款账面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预付的款项。
1201  药 品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存放在药库、药房的药品。
二、本科目应设置“药库”、“药房”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并按西药、中成药、中草药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药品管理部门应按品名、规格分别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药品仓库应按每一种药品设置收、发、存数量明细账和卡。
三、药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医院药品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具体如下:
1.医院购入的药品,其成本按照药品进价(含增值税额,下同)确定。外购药品验收入库,按药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药库),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应付账款”等科目。
2.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完成的药品,其成本包括加工领用药品的成本、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合理方法分配的与药品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和其他成本(指除领用药品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加工完药品入库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完成的药品验收入库,按所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库),贷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3.接受捐赠的药品,其成本比照同类药品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接受捐赠的药品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库),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医院药品在发出时,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药品的实际成本,具体如下:
1.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按照领取药品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房),贷记本科目(药库)。药房卖出药品结转药品销售成本时,按卖出药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医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药房)。
2.医院在开展医疗活动中内部领用药品,按照领用药品的成本,借记“医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库)。
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发出药品,按照发出药品的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库)。
对外捐赠或用于免费救治发出药品,按照发出药品的成本,借记“其他费用”、“公益性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库)。
四、医院的各种药品,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的药品,按照药品成本,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并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药品,按照同类药品的市场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变质、毁损的药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按照药品成本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药品实际成本,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所储存药品的实际成本
1203  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物资的类别,如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等设置一级明细科目,其中对于高值耗材,还应当设置专门的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在明细账下,按品名、规格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仓库应设置实物收、发、存数量明细账和卡。
三、库存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库存物资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具体如下:
1.外购的卫生材料,其成本按照采购价格(含增值税额,下同)确定。外购的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其成本包括采购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物资采购成本的费用。
外购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通过基本建设项目购入的可直接使用的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应当于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工器具采购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工程——设备投资——工具及器具”科目。
2.自行加工完成或委托加工收回的低值易耗品或材料,按照加工前发出物资成本、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合理方法分配的与物资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和其他成本(指除加工前发出物资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物资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
3.接受捐赠的低值易耗品或材料,其成本比照同类物资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接受捐赠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
(二)库存物资在发出时,应当根据不同类别物资的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内部领用或加工发出低值易耗品或材料,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医疗成本”、“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外出售卫生材料,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医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3.对外捐赠或用于免费救治发出低值易耗品或材料,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其他费用”、“公益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按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变价收入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医疗成本”等科目。
四、医院的各种库存物资,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物资,应当按照库存物资的实际成本,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并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库存物资,按比照同类物资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变质、毁损的库存物资,按照库存物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按照库存物资账面余额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库存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库存物资的实际成本
1205  委托加工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委托加工物资的类别和受托加工单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了。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药品、卫生材料等,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药品——药库”、“库存物资”科目。
(二)医院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委托加工完成的药品、卫生材料等验收入库,按加工前发出物资的成本、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合理方法分配的与物资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和其他成本(指除加工前发出物资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物资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借记“药品——药库”、“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1301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二、医院的待摊费用应当按照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医院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费用。
三、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二)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当按照摊销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或者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具体如下: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费用”科目。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累计摊销额,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费用”科目。
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4.以库存物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投出库存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物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费用”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照宣告分派的利润中属于医院应享有的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利润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已宣告分派的利润,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国债等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本科目应按债权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还应设置“成本”、“应收利息”两个明细科目。
三、长期债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如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借记本科目(应收利息),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权投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长期债权投资或到期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债券初始投资成本和已计未收利息金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应收利息)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的价值。
15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医院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以及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三、医院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出租、出借或作为担保的固定资产,应设置辅助簿进行登记。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另设辅助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四、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不通过基本建设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成本。
1.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发生安装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原价后的净额确定。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时,应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本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按其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中收到的变价收入,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改、扩建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科目[需要安装],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通过基本建设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成本。
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对于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本科目,按建筑工程成本,贷记“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建筑工程——××工程”科目,按该项工程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贷记“基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对于交付使用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需安装设备,按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本科目,按设备采购成本,贷记“基建工程——设备投资——在安装设备”科目,按设备的安装工程成本,贷记“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工程——××工程”科目,按该设备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贷记“基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对于交付使用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不需安装设备,按设备采购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工程——设备投资——不需安装设备”科目;对于交付使用的直接购入的现成房屋,按取得现成房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工程——其他投资”科目。
(三)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提取的折旧金额,借记“医疗成本”、“科教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能够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或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其他后续支出,如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借记“医疗成本”、“科教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医院固定资产在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等)时,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费用”科目。
3.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按照发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发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
五、医院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入账,并确认为当期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先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将净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积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150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及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医院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医院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当提取的折旧总额,其中应当提取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
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应折旧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四、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为加工药品及卫生材料所使用固定资产,按应计提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为提供医疗服务所使用固定资产,按应计提的金额,借记“医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专门用于科研、教学活动的固定资产,按应计提的金额,借记“科教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按应计提的折旧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应计提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具有多种用途、混合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2.固定资产处置或盘亏时,按照所处置或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有关科目,按已提取的折旧,借记本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1511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以非基建项目资金进行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发生的实际支出。
医院取得的不需安装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一级明细科目,并按照具体工程项目和安装设备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建筑工程”明细科目核算医院为建造、改建、扩建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
(三)“设备安装”明细科目核算医院购置的待安装设备的成本以及进行设备安装所发生的实际支出。
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医院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按预付工程款余额,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医院为在建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
(二)将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时,应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按其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中收到的变价收入,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改、扩建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
(三)购入或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借记本科目(设备安装),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发生安装费用,借记本科目(设备安装),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设备安装)。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完工的以非基建资金进行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
1512  基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医院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本明细科目应设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二)“设备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医院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开展医疗活动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本明细科目应设置“在安装设备”、“不需安装设备”和“工具及器具”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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